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塔河县推荐人选公示公告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22-08-01
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
塔河县推荐人选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大办文〔2022〕28号)精神,塔河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经塔河县10届1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地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我县11名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8月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反映,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请提供联系方式、具体事实和线索以便调查。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
受理部门:塔河县总工会
受理电话:0457—3603598、0457—3663077
受理邮箱:wq026@163.com
通讯地址: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64号
附:
2、塔河县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简要事迹.docx
塔河县总工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