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2023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补贴公示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农规〔2023〕1号)、《<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大牧发字〔2023〕38号)文件要求,对塔河县2023年新建改扩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补贴(地区财政承担部分)、饲养能繁母猪、肉牛改良、引进种畜、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给予补贴,现对拟补贴的企业、养殖场(户)和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塔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57-3609424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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