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塔河县人民政府对申报地市级的塔河县烈士陵园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将批准为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塔河县烈士陵园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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