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号: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塔河县人民政府对申报地市级的塔河县烈士陵园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将批准为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塔河县烈士陵园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咨询电话:0457-3662950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