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建设大街 31-1;投诉电话:0457-3604205 。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地点 |
2023年滴翠园维修滴翠园沥青路维修 |
塔河固奇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
黑龙江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塔河县塔河镇 |
消防设备用房建设项目 |
塔河县第五中学校 |
黑龙江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塔河县十八站 |
教学楼、食堂和场区维修项目 |
塔河县第一小学校 |
绥化市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
塔河县塔河镇 |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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