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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5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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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对我政府涉及2.88亿元增发国债专项资金的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24年12月16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向我县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情况予以公示。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审计期间,我政府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住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亲自调度,要求各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问题重点,狠抓责任落实,举一反三,补短板,堵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发挥长效作用。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审计反馈的15个问题,审计期间完成整改13个,1个立行立改问题,1个阶段性整改问题;已整改到位13个,通过整改审计问题共纠正问题金额5774.63万元,建章立制2项,追责问责0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前期审批不严格,导致批复的部分建设内容不符合增发国债资金投向,涉及2434.67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取得水土保持批复就开工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招标控制价把关不严,1184.92万元增发国债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全过程咨询服务先实施后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28.89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未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环节管理不力,将水利水电工程委托给无相应资质企业,致使企业无资质承揽工程,涉及金额4741.84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环节管理不力,将设计、监理服务委托给无相应资质企业,致使无资质企业承揽服务。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预付款担保。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212.45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费25.30万元未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落实施工图审查政策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人行道恢复工程未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面临造成国债资金损失风险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金额2884083.82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立行立改问题: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存在失职缺位情况,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分阶段整改问题:建设项目(二期)无法按时完工。

整改措施:第一阶段:(2025年5月前完成)

根据施工季节和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在5月前施工机械、施工人员、工程材料陆续进场,在5月前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已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进场计划报相关单位批复 ,由全过程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依据计划跟踪监督每日进场情况,确保5月前开始复工。

第二阶段:(2025年7月末完成)

施工单位进场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倒排工期,工期计划要求最小单位到天,并让全过程管理单位对施工计划审批,并拿出审批意见,要做到计划具有指导性和实施性,做好雨季施工应急预案,考虑到任何影响工期的关键因素,通知全过程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在保证工期的同时,严格监管质量,确保7月末能够保质保量地完工。

三、后续工作安排

我县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全面检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完成。

(一)进一步聚焦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分类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夯实整改成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病灶”、化解“病因”、对症下药,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强化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问题单位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57-3664362

邮政地址:塔河县塔河镇昌盛路193号

   编:165200

电子邮箱:THshiz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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