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塔河县2020年坎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第二批项目计划 塔扶财联字〔2020〕1号 | ||
索引号: | 文号: | 塔扶财联字〔2020〕1号 | |
关键字: | 0457360672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0-03-30 | 废止日期: | |
主题分类: | 内容描述: | ||
时效性: |
塔扶财联字〔2020〕1号
签发人:郭宝福、齐 德
关于呈报2020年坎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第二批项目计划的请示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17﹞25号)、《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办发﹝2019﹞44号)、《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政策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20﹞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严格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程序,履行群众公选、有扶贫任务行政村申报、乡政府初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论证、县政府批准的工作流程,对省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第二批项目备案。
一、第二批项目备案资金
备案资金,黑财指(农)〔2020〕130号资金268万元。用于第二批4个项目,分别为:①十八站乡兴建村购置拖拉机及农机具项目计划资金49.35万元、②依西肯乡依西肯村购置拖拉机及气吸式播种机项目计划资金32.8万元、③十八站乡购置鄂伦春民族风情旅游木屋项目计划资金116万元、④塔河县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岗位补助项目计划资金69.85万元。
二、第二批项目内容
(一)产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198.15万元,内容如下:
1、十八站乡兴建村购置拖拉机及农机具项目。建设内容:购置雷沃1204拖拉机1台,20万元;拖车2.8万元;44片对置轻耙4.1万元;旋耕机3.2米1.2万元;喷药机6.85万元,大豆播种机6行3.2万;小麦播种机48行2.8万元;清粮机8.4万元。计划总资金为49.35万元。
2、依西肯乡依西肯村购置拖拉机及气吸式播种机项目。建设内容:购置雷沃1204拖拉机1台,20万元;配套气吸式播种机1台,12.8万元。计划总资金为32.8万元。
3、十八站乡购置鄂伦春民族风情旅游木屋项目。建设内容:购置鄂伦春民族风情旅游木屋3栋约270平方米,约需资金108.44万元,室内配套(整体浴房、热水器、冰箱、双人床、单人床、床头柜、空调、电视、立柜(实木三门)、办公桌(实木)、办公椅(实木)、茶几(实木)、电视柜、被褥浴巾(纯棉)、沙发、豪华衣架、卧室茶台及靠背椅)约需7.56万元。计划总资金为116万元。
(二)就业扶贫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69.85万元,如下:
4、塔河县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岗位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打胜疫情防控战和打好脱贫攻坚战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建扶贫就业岗位,已设立就业扶贫岗位127个,每个扶贫岗位每人每月补助500元。计划补助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合计11个月份。计划总资金69.85万元。
我县充分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扶贫产业、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实施贫困人口就业岗位补贴项目,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进一步带动贫困群众发展,提高基层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稳定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此请示,请批复。
塔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河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