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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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366199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9-05-20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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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0 来源: 管理员
塔 河 县 自 然 资 源 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有关要求,我局聘请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内的专家对塔河县塔河镇清风亭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 “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塔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由锁柱
电话:13846557000
附件:1、塔河县塔河镇清风亭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表
2、方案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