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公示(塔河县永刚物流配货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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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5-07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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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公示(塔河县永刚物流配货站)
发布日期:2019-05-07 来源: 管理员
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公示(塔河县永刚物流配货站)
2019-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国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等规定,经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方案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者:塔河县永刚物流配货站
地块坐落:建设大街南、站前街东
土地面积:609.8平方米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
容积率:0.98
建筑面积:597.6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协议出让价格:人民币22.1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
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邵德刚 联系电话:0457-3660025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