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档案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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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布机构: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2-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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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简介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 管理员

档案馆简介

塔河县档案馆于2019年成立县档案馆、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志办职责组合,重新组建塔河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加挂中共塔河县委史志研究室牌子,按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公益一类。档案馆新馆于2020年11月末使用,占地面积1751.88平方米。

领导简介

李东旭  塔河县档案馆馆长  负责全面工作

陈铁英  塔河县档案局副局长  档案工作

杨柏娟  塔河县档案局副局长  

史  志  办公室  财务工作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机关和乡、镇档案业务工作,并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执法监督检工作和档案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全县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级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编撰出版档案史料,为社会提供利用征集、整理、编纂县委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地方党史的信息资料。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认真考证、核实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实行科学管理;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对党的地方历史和县委党史重要人物等进行综合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发挥“资政育人”职能,用党史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县域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服务;负责审核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本县以地方党史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章、书报、刊物及影视作品审查县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等;负责县内地方志书的审査验收、准印审批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志资料编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地方志编纂单位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收集、保管和备案县内编纂出版的地方志资料,向上级方志馆、县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馆藏地方志书建设、充实县级地情资料库,向社会各界提供地方志资料查服务。负责县级志书、综合年鉴、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及发行工作。组织旧志资料的整理出版,为续修志书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地方志部门组织的优秀志鉴成果、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活动,对在地方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奖励建议,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档案馆内设机构:

(一)档案办公室: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出入库管理、定期清点工作;负责档案破损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与新接收进馆档案的安全检查、定期消毒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息、事务、协调督办等日常政务;负责全馆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文字综合工作。

(三)史志办公室:对县境内各乡镇、各部门的志书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评审、验收工作。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认真考证、核实、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实行科学管理;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对党的地方历史和县委党史重要人物等进行综合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发挥“资政育人”职能。

(四)财务:负责财务、、工资、审计、资产等工作。

咨询人:闫鸥,咨询电话:0457—366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