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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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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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 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3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3日-20233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7-3661826       0457-3600213

通讯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

邮编:1652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塔河县大路沥青储运有限公司沥青储运项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凯达木业北、塔河油库西侧

塔河县大路沥青储运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恒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3/3/3

塔河县大路沥青储运有限公司沥青储运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