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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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3-03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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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 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7-3661826 0457-3600213
通讯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
邮编:1652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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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大路沥青储运有限公司沥青储运项目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凯达木业北、塔河油库西侧 |
塔河县大路沥青储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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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恒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