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关于印发塔河县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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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布机构: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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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塔河县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 管理员

塔教函〔2021〕35号

关于印发塔河县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课业等实际困难,根据《地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教联〔202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塔河县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园)认真贯彻落实。

 

 

塔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

 

 

塔河县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帮助家长解决课后托管需求,缓解中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国家、省、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深入挖掘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课后学习指导,努力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开展做到全覆盖,实现所有有需要的学生做到全覆盖,全面推行“5+2”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二)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但不能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四)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素质性原则。“丰富生活、发展个性、培养兴趣、拓宽知识、开发潜能”为宗旨,尽可能发挥每个学生的聪明才智,挖掘每个学生的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1、高中:周一至周五高一、高二18:0019:302节),高三18:0021:204节);周六全天如果家长有其他服务需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给予满足。

2、初中:七、八年级16:45—18:45之间的课后服务(2节);九年级(毕业班)17:00—20:30之间的课后服务(4节)。  

3、小学:夏季小学一年级—六年级课后服务时间至17:40时(2节);冬季小学一年级—六年课后服务时间至17:10时(2节)

(三)服务内容

1.作业答疑辅导。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坚持家校协商的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协商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实现家校协商共治。

2.确定服务内容: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召集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家长代表,协商确定具体课后服务内容。

3.报名登记: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流程,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要与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4.签订协议,实施服务: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家长代表、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好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好课后服务。

六、师资来源

本校教师、家长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

七、经费来源

课后服务经费按照(黑教联〔2019〕70号)有关精神,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我县由财政全额补贴。

八、服务人员补贴标准

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小学30元/节、初一初二40元/节,初三和高中50元/节。

九、考核办法

把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针对教师的出勤和服务质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公示。

十、被服务学生及家长的责任与义务

    一是本着自愿与志愿相结合,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被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永远拒绝其在校期间的课后被服务资格。二是课后服务结束后,需家长负责接送,确保学生安全。

    附件:1、塔河县       学校在校生课后服务协议书

    2、塔河县中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

                     塔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塔河县        学校在校生课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塔河县        学校

乙方: _____________(学生家长签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的指导精神,为切实解决课后家长接送学生及学生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学校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开展课后服务。

服务期间产生的水电、实施设备维护、教师延时服务的补贴保安保洁延时劳务等费用支出由政府和学校承担。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子女参加在校托管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1.参加课后服务为学生与家长的自愿行为,学校尊重学生与家长的自主选择。

2.课后服务时间:

冬季:周一~周五的                       

夏季:周一~周五的                       

如有变化,以学校通知为准。

3.学生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服务的,家长必须亲自到校请假或通过电话短信提前为学生请假。

4.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不遵守课后服务规定或不服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的学生,将取消其参加课后服务班的参加资格。

5.服务期间,校内安全由学校监护,校外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中的安全责任。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对回家较晚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并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

 

甲方:塔河县        学校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生 姓 名:_______________ 在 班 级______________

 

   月   日

 

 

 

 

 

 

 

 

附件2

塔河县中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年级班级

 

家庭住址

 

家长及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监护人

 

联系电话

 

申请托

管项目

 

课后服务

时间

 

学生及

家长签

字确认

自愿参加课后托管服务(上述文字抄写一遍)。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级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