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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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布机构: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2-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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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2-29 来源: 管理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1年1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bmgz/202112/t20211224_431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