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及价格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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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发布机构: |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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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及价格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01 来源: 管理员
3月30日,塔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及价格管理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医保经办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国斌同志带队,地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授课,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深入讲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于2021年1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培训会从《医保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国家医保局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学习。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执行落实《医保条例》,依法依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同时,医保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