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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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布机构: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08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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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 管理员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黑龙江科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2623,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超标。经营者地址为:塔河县塔河镇林缘小区A-48号商服。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生产的不合格油条40,已全部销售,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721日对塔河县惠邻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销售不合格油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第一款第六十五条,鉴于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当事人属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本案情况,兼顾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为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市监[2022]15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样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标称
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检验项目

标准值/实测值(单位)

结果判定

检验报告编号

油条

塔河县四季早餐油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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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装称重

2022.6.23

铝的残留量

774

不合格

№: KRS20E20220602001-086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