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 | 文号: | ||
关键字: | 发布机构: |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废止日期: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 | 内容描述: | |
时效性: |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 管理员
在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塔河县鹤丰蔬菜水果商店
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科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塔河县鹤丰蔬菜水果商店购进的1批次小白菜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不合格检验项目氧乐果超标,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经营者地址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昌盛路B座6幢门市6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店铺共购进小白菜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0457-3607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样品名称 |
被抽检单位 |
标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单位) |
结果判定 |
检验报告编号 |
小白菜 |
河县鹤丰蔬菜水果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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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散装称重 |
2022.11.22 |
铝的残留量 |
≤0.02/ 0.28(mg/kg) |
不合格 |
№: KRS20F20220602001-104 |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