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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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布机构: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1-06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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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 管理员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塔河县胡东蔬菜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大兴安岭地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塔河县胡东蔬菜水果店1批次鱿鱼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21126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以 Cd 计)项目超标不符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经营者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昌盛B座5号楼18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经核实该超市共购进该批次鱿鱼22.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0457-3607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

样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标称
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检验项目

标准值/实测值(单位)

结果判定

检验报告编号

鱿鱼

塔河县胡东蔬菜水果店

/

/

散装称重

2022.11.26

(以 Cd 计)

≤2.0/

4.38 mg/kg

不合格

№: KRS20F20220602001-118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