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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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发布机构: |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2021-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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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塔河县统计局 丁良宇
统计工作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思维,以实际行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坚决守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推动塔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统计法》纳入党校日常培训课程以及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通过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确保入脑入心。深入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全面营造知法守法浓厚氛围。注重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介,结合《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周年纪念日等,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重要内容,深入开展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深入宣传统计工作重要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推动统计法治思想成为全社会思想共识。
二要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记录制度,建立工作台帐、问题清单,定期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统计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塔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确保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统计数据源头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制定了《塔河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坚决杜绝数据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切实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红线和底线。要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要继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筑牢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环境。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对于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好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统计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抓好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