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 ||
索引号: | 文号: | ||
关键字: | 发布机构: |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废止日期: | |
主题分类: | 内容描述: | ||
时效性: |
为了更好的开展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编制《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特编制本公开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机构职能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工资福利、退休管理、人事人才、目标考核、档案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一)人社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二)人社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三)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dxalth.gov.cn;
(二)“塔河就业局”微信公众号;
(二)“塔河县社保局”微信公众号。
四、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信息公开申请。
除网络平台提交申请以外还可以通过信函寄送、当面申请两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申请。
(一)信函寄送。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央大街50号,邮编:165200);
(二)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央大街50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公开时限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六、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央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65200
办公时间:县政府公布的县直机关作息时间
相关负责人:刘子义
联系电话:0457-3609128
电子信箱:bgs3609128@163.com
七、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