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23年度“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奖励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号: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兑付2023年度“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奖励资金的通知》大农发〔2024〕32号文件的通知,依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2〕5号和《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联发〔2024〕9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其中塔河县共计奖励资金248000元。现将符合2023年度“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企业奖励发放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奖励补贴有异议,需实名在公示有效期内书面向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3年度“支持‘两品一标’和森林标志产品认证”奖励统计表

地址:塔河县文化路269号

联系人:黄福佳

联系电话:0457-3609192

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