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告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大署审调报〔2024〕11号)要求,塔河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审计问题全面纳入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督促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共计5个,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5个,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整改问题:未按合同约定付款21.04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已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210432.83元支付给企业。
2.整改问题:建设项目多结工程价款16.26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经十八站乡人民政府和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此部分资金进行追回处理,根据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测算金额,已将多结工程价款16.26万元缴回。
3.整改问题:应缴未缴印花税0.49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联系税务部门,将塔河县乡村振兴项目进行税率核算,根据税收减免政策已缴纳印花税4906.54元。
4.整改问题:应制定未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一线指挥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要求制定塔河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确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整改问题:未批先建,建设程序倒置。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责成建设单位完善必要手续,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手续齐全、合规,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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