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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塔河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2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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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相特点,现对塔河县塔河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塔河县塔河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塔河镇东北角城外5.0公里处,呼塔公路北侧200米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扩建后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为100m3/d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岭

电话:04573668232

邮箱:hljthljc@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博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翔宇

联系电话:045185893777

邮箱:hcjc1314@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tIPMWWA3Zt-xx7hMTWD5w?pwd=v5vr

提取码:v5vr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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