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塔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塔丰农场:
为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农业生态安全,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黑农厅函〔2024〕6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塔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2025年塔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助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与和美乡村建设,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回收体系,加强宣传指导,依法依规回收、转运、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控源头、抓回收、促利用”全链条、数字化科学治理。2025年,使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95%以上。河湖管理范围、村屯周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水源地区域内,回收处置率争取达到100% 。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回收点布置和管理。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完善回收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乡村生活垃圾分拣站(房)作为村屯回收(站)点,积极补充设立灵活多样的村屯和田间回收点(仓),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就近回收,并及时将各回收点回收的农药瓶(袋)转运至县储运库。回收点应符合“防雨、防渗漏、防扬散”条件,不得露天存放,配备专人管理,设置标识,张贴回收存储管理制度,农药经营门店应在经营场所设置回收装置。
2025年为推进我县农民农药包装废弃物就近回收,根据实际需要,共设置4个农药经营门店回收点、5个村屯回收点、1个县级转运站,要求与各回收点签订回收合同。
(二)采取多种模式推动全覆盖回收。根据我县目前实际情况,基本完善了以农药经营门店回收、村屯设置回收点的有偿模式回收,能够较好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2025年,将继续根据方便、高效的原则,探索创新适合我县的回收模式,科学规范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宣传引导农药使用者主动交回农药包装物,积极组织网格田长、监测点植保员、乡村保洁员、脱困户等对河湖沟渠、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村屯周边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捡拾,做到应收尽收。
(三)规范建立回收台账。村(屯)回收点和农药经营门店回收点应建立回收台账,纸质台账由塔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印制统一回收台账,积极推动使用电子回收台账,及时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相关信息。回收站(点)应及时在电子回收台账上进行注册登记和撤销处理,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字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有偿回收标准。宣传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回收农药包装物,就近交到回收点。组织网格田长、监测点植保员、乡村保洁员、贫困户等参与回收工作,重点对河湖沟渠、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村屯周边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捡拾散落的药瓶,做到应收尽收。2025年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仍施行有偿回收。有盖农药瓶每个0.25、无盖农药瓶每个0.2元、农药袋每个0.10元;回收点每个农药瓶(袋)付给0.05元管理费。回收结束,由塔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转运至县级转运站。
(五)及时归集转运和处理。按照“多元利用、降低成本、科学规范”的处理原则,规范存储农药包装废弃物,为达到防渗漏要求,定做统一防渗漏包装袋,降低农药残液渗漏风险。依法依规及时归集转运至处理单位。我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处理采用资源化利用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填埋和焚烧。
(六)推动源头减量治理。大力示范推广药瓶清洗技术,宣传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配备药瓶清洗设备,从源头减少包装废弃物残留农药。鼓励引导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购买、使用大包装农药,进一步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数量。返厂或改作他用的大包装均计入当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总量。
(七)加强协作联动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我县已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检查列入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协作及属地责任,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和回收点规范回收、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日常管理,督促农药经营者、使用者主动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加密道路两侧、村屯周边、河湖沟渠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及时捡拾回收散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对随意丢弃或私自焚烧、掩埋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八)深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监测调查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是塔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责任务,更是科学准确测算回收率的技术保障。2025年继续选取县级储运站或具有代表性的回收站(点),调查非农药包装物占比,测算每吨农药所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系数,根据当地种植业农药使用情况,测算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理论产生量,科学计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相关调查数据通过“掌上植保”APP中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计算”模块便捷填报和自动测算本地回收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列入重点任务来抓,坚决扛起服务“三农”和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乡镇村屯,统筹推动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高标准完成回收治理任务。同时,要加强与财政、生态、住建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晰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行政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巡查督导,全面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转运和处理,统筹推进本地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治理工作。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农药经营门店回收装置设置和台账的规范管理,推进电子回收台账使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配合行政部门做好药瓶清洗设备示范应用、大包装农药推广使用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报刊、条幅、海报、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回收处理重要意义的宣传,不断提高责任主体主动履行回收义务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回收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回收点管理人员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加大药瓶清洗技术、大包装农药使用、科学安全用药指导,不断提升回收治理水平。
(四)及时汇总报送。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做好所辖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6月5日前汇总报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及时掌握和报送所辖乡镇回收处理、宣传培训等情况。12月30日前由塔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形成我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回收处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将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的PDF文档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邮箱。
联系人:王兰军 13804573389,黄清忠 13039903204
附件: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人员信息表
附件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人员信息表
乡、镇、场 |
乡、镇、场责任领导 |
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
部门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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