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塔河县7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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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塔河县7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