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河县新东屯采石场、十八站福慧采石场关闭销号的公告
根据《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塔河县新东屯采石场、十八站福慧采石场、塔河县红林采石场的批复》(塔政发[2025)20号),按照《黑龙江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1号)以及《全区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对新东屯采石场和十八站福慧采石场证件注销、现场核查、现场设备物品清理工作。现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对两家采石场进行关闭销号公告,销号后不再作为非煤矿山实施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矿山修复治理和复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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