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河县双越氧气制造有限公司、十八站林业局石油公司第二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兴安岭分公司(塔河油库)安全现状评价结论合格的公告
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塔河县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经塔河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塔河县双越氧气制造有限公司、十八站林业局石油公司第二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塔河油库)的安全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均为合格。
特此公示
塔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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