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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0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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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5年820日起至2025919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建设大街 31-1;投诉电话:0457-3604205,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

国道丹阿公路(G331K3847+204吴沟桥改建工程

塔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黑龙江中林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年公司

塔河县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度塔河县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共塔河县委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毅宸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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