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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2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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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地区自然资源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地区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销号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生态修复底数排查不清,业务指导不精准,对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不严不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问题频发。

二、整改目标:全面排查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提升矿山企业监管能力。

三、整改措施:1.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底数排查不清,业务指导不精准,对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不严不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问题频发,进行深刻反思检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组织对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闭矿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历史遗留矿山统计表和生产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详细掌握矿山生态修复底数,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3.通过业务大讲堂、矿山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矿山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警示教育。

4.按相关规定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增加实地核查工作抽查比例,对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

5.加大对矿山的巡查力度和频率,尤其对重点矿区、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我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建立了《塔河县2025年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制止、处理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我局结合本县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分别建立了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闭矿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历史遗留矿山统计表和生产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台账,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底数明晰。

3.202527日,在塔河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组织矿山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对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及违法警示教育活动。

4.2024年我局实地核查3个采矿权,已按相关规定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5.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增加动态巡查频率,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2025年开展日常动态巡查20余次。

五、验收审核情况:经我局系统核查与全面核验,督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任务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22日至2026213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7-3661835

九、受理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文化路269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塔河县委、塔河县人民政府                            2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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