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水务局关于公开“解决农村地区水质安全问题”民生实事专项工作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解决农村地区水质安全问题”民生实事专项工作,畅通社会监督与问题反馈渠道,及时排查化解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权益,塔河县水务局特公开农村水质安全问题监督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消毒设施不规范问题。供水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消毒设备缺失、老化、未正常运行等问题。
2.水源地保护问题。水源地及供水工程周边保护不力,未按规定设置保护围栏;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垃圾倾倒、养殖污染、违规作业等影响水源安全问题。
3.资金使用问题。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验收管护等环节违规违纪、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4.管理履职问题。供水运营主体未明确水质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频次不足、记录不规范,重点部位巡查流于形式;群众反映的水质问题未及时处置等问题。
5.其他影响农村地区水质安全、违反民生实事专项工作要求的问题。
二、相关要求
1.举报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提供问题发生地点、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办理。
2.举报人可实名举报,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故意捏造、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举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1.举报电话:0457-3602302
受理单位:塔河县水务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塔河县水务局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每一项监督举报,对举报线索统一登记、及时核查、限期办结、即时反馈,切实解决农村水质安全实际问题,守护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特此公告。
塔河县水务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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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