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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河县十八站乡青松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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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塔河县十八站乡青松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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