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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8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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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6428日起至2026528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建设大街 31-1;投诉电话:0457-3604205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2023年地方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

黑龙江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二十二站

塔河县中药材初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塔河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

大兴安岭双嘉建筑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排涝通道工程、泵站工程第一标段

塔河县市政建设中心

大兴安岭双嘉建筑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排涝通道工程、泵站工程第2 标段

塔河县市政建设中心

黑龙江省万里筑路有限责任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场地EPDM弹性面层建设项目

塔河县幼儿园

大兴安岭双嘉建筑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2024年实验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塔河县塔河镇人民政府

大兴安岭双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小企业供热介入集中供热管道工程项目

塔河县古驿镇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鲲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古驿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排涝通道工程、泵站工程第三标段

塔河县市政建设中心

黑龙江省鲲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古驿镇2024年五.九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塔河县市政建设中心

黑龙江省鲲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河县塔河镇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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