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塔不动产补证〔2026〕第14号
产权人:葛绍范,身份证号:232722******05023X,房屋坐落:塔河镇原铁路小学山产品大楼西平房2*号商服,建筑面积:56.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2006****0,该《不动产权证书》因产权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现产权人申请补证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塔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和有关证据材料。公告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为其办理补证登记手续,原编号为2006****0《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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