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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省道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塔河县十九站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5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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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省道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塔河县境内A2标段顺利实施,满足项目用料需求,我局拟招标出让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十九站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根据《关于印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砂石资源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保资班发〔2026〕1号文)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道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塔河县十九站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征集基本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2.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从业年限满3年)。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名单,近3年无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及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代理机构不得聘用已受聘于其他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事宜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入库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省道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矿权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截图

4.专职从业人员名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信用查询截图及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扫描存储以公司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617749986@qq.com

  四、评选规则:

    将根据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从“资格、业绩及专业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由局内控领导小组最终选择1家得分最高的专业机构。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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