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公众朋友你们好:
我单位拟建设《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为了让您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您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您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
总投资:16429.39 万元。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自治乡,距塔河县 城60km。
建设规模:矿区露天生产规模为8万t/a,地下生产规模为 30.0 万t/a)。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7——3611861
邮箱:1384655702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省远大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2、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稿件:
终审:王宇
复审:郑伟
初审: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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