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财政局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要求,塔河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河县中医院、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塔河县运通客运有限公司5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我县开展检查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接到省财政厅文件后,我局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成立了2026年度塔河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组。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我局召开了检查布置会和查前培训,要求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并对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检查内容
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国有企业具体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等方面。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总体上能较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仍需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结余资金未按要求统筹盘活,非财政拨款结余管理不到位、应付款挂账、会计原始凭证资料不全,审核不规范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各被检查单位下达了《会计质量信息检查整改通知书》,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特此公告。
塔河县财政局
关联稿件:
终审:柳志伟
复审:何文超
初审: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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