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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期塔河县曝光典型(30例)

发布日期:2026-10-15 来源:塔河县医保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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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塔河县人民医院分解住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6年2月,塔河县医保局在对塔河县人民医院开展医保稽核实,患者徐某某于在塔河县人民医院连续出入院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72.82元;患者庄某某连续出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5.68元;以上行为属于分解住院违规行为。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规定,对该医院进行协议处理,并追回医保基金1558.5元。现对该医院的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医保协议约定,规范医保基金结算流程,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二、塔河县仨和药店药品追溯码采集不规范、重复结算问题

2025年9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打击“回流药”专项疑点核查工作中,对塔河县仨和药店开展现场稽核。经核查,该药店药品追溯码采集管理不规范,出现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问题,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追溯码是药品流通监管的重要凭证,重复采集结算极易引发回流药风险,暴露出药店药品入库核验、医保结算全流程管控存在明显漏洞,内部复核机制落实不到位。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医保部门对该药店下达稽核意见书,作出暂停医保费用拨付1个月的处理决定,督促药店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药品追溯码上传、核验流程,建立内部复核机制,严格规范药品追溯信息采集操作,坚决杜绝追溯码重复采集、重复结算问题再次发生。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药品追溯管理要求,规范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强化药品流转全链条管控,严防回流药风险,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塔河县依西肯乡卫生院超量、超范围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4年12月医保基金监管“百日行动”期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塔河县依西肯乡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经核查,该卫生院存在超量、超病种范围结算药品的违规行为,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高血压病种使用职工门诊慢特病统筹金购买阿司匹林、使用职工门诊慢特病统筹金购买奥美拉唑;超范围使用奥扎格雷钠(限制用药)、血塞通(冻干)等药品。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相关规定,对该卫生院进行协议处理,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31.12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卫生院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医保协议约定,规范医保基金结算流程,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四、塔河县开库康镇卫生院超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4年11月至12月医保基金监管“百日行动”期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塔河县开库康镇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稽核检查。经核查,该单位存在超量、超病种范围结算药品的违规行为,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2022年期间,该院存在处方与诊断不符,使用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金违规购买牛黄上清片、参松养心胶囊、阿司匹林等药品。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协议处理,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0.79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单位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医保协议约定,规范医保基金结算流程,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五、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民乐分店药品追溯码采集不规范、重复结算问题

2025年9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打击“回流药”专项疑点核查工作中,对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民乐分店开展现场稽核。经核查,该药店药品追溯码采集管理不规范,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问题。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规定,医保部门对该药店下达稽核意见书,作出暂停医保费用拨付1个月的处理决定,督促药店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药品追溯码上传、核验流程,建立内部复核机制,严格规范药品追溯信息采集操作,坚决杜绝追溯码重复采集、重复结算问题再次发生。现予以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药品追溯管理要求,规范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强化药品流转全链条管控,严防回流药风险,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六、塔河县新益寿堂药店超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4年11月至12月医保基金监管“百日行动”期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塔河县新益寿堂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存在超量、超病种范围结算药品的违规行为,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2022年至2024年期间,该店存在重复用药;处方与诊断不符违规使用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金购买安宫牛黄丸、奥氮平、奥美拉唑诊断不符;超量结算阿司匹林、阿托伐他汀、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成人购买小儿药品、碳酸钙D3等违规行为。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对该药店进行协议处理,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025.75元(其中职工门诊慢特病统筹金597.50元、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金4428.25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医保协议约定,规范医保基金结算流程,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七、塔河县新益寿堂药店违规开展医保结算问题 

2025年2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塔河县新益寿堂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在降为A级定点医药机构后,违规继续使用统筹基金开展医保结算,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大署医保发〔2025〕6号)相关规定,对该药店进行协议处理,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9.4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医保分级结算管理规定,依照资质等级开展医保结算业务,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八、塔河县新康大药房进销存及财务台账管理不规范问题

 

2025年6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塔河县新康大药房开展飞行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未按规定建立进销存台账及财务账目,并违规开展医保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该药店未开展库存盘点,未建立完整药品进销存制度及进销存台账,药品账实不符,无法核实药品真实使用量、药品来源,存在单据虚记问题;同时药店未按照医保规定建立规范财务账目。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第十章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对该药店进行协议处理,暂停拨付医保费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医保协议要求,健全进销存台账与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主动接受医保部门监督检查,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九、大兴安岭华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县华辰大药房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华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县华辰大药房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

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县华泰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县华泰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

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一、塔河县宝和堂药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塔河县宝和堂药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二、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瑞景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瑞景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三、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秀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秀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四、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永乐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永乐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五、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乐药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乐药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六、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神奇药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神奇药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七、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八站康健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八站康健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八、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佳药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佳药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十九、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八站恒信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八站恒信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盘古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盘古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一、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龙畔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龙畔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二、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文化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文化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三、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繁荣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繁荣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四、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健华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健华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五、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林源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黑龙江省微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林源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六、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民乐分店未配备驻店药师问题

2025年,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核查、全覆盖自查工作中,对辖区定点药店人员在岗履职、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查,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民乐分店长期未按医保协议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配备在岗执业驻店药师,门店日常售药、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把控等关键工作均无专业药师在岗负责,存在极大用药安全隐患与医保管理漏洞,不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运营准入标准。经医保部门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后,该药店长期自主招聘、多方对接,始终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在岗执业药师,无法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持续合规开展医保服务。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该药店在不具备持续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自愿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服务范围。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所有定点药店严格落实人员配置标准,配齐在岗专业药师,坚决杜绝人员缺岗、资质缺失问题,全面规范医保经营行为。

二十七、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顺心大药房医保身份核验不到位问题

2025年8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光明平价医药连锁顺心大药房开展死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专项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在参保人员已经死亡、不具备医保待遇享受资格的情况下,未严格落实医保身份识别核验管理要求,仍继续使用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凭证结算购药费用,存在出借、违规使用医保凭证结算问题,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该药店使用已死亡参保人员医保账户结算购买尼甘滨、酸美托洛尔缓释片、速效救心丸、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金匮肾气丸、参苓白术散等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00元。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医保部门依规下达稽核意见书,责令该药店限期退回全部违规医保基金,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强化参保人身份核验,严格落实医保凭证管理规定,杜绝死亡人员医保账户违规结算,严防医保基金流失。

二十八、大兴安岭泰华医药连锁塔河四分店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违规结算问题 

2025年8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大兴安岭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河四分店开展死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专项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落实购药实名核验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参保人证与人相符的核验要求,在参保人员已经死亡、不再具备医保待遇享受资格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死亡参保人员医保账户结算购药,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2022年8月,该药店使用已故参保人张俊先医保账户,结算购买阿司匹林肠溶片、尿毒清颗粒等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00元。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医保部门依法下达稽核意见书,责令该药店限期全额退回违规医保基金,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参保人身份核验制度,认真核查购药人员资格,严防死亡人员医保账户继续结算,守住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二十九、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塔河景观分店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违规结算问题

2025年8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大兴安岭光明平价医药连锁塔河景观分店开展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专项稽核检查。经核查,该药店购药实名身份核验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人证相符核验要求,在参保人员商同森已经死亡、丧失医保待遇享受资格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该死亡参保人员医保账户结算购药费用,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具体违规事实为:2022年7月,该药店使用已故参保人商某某医保账户结算购买甲钴胺片、盐酸二甲双胍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00元。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医保部门依规下达稽核意见书,责令该药店限期全额退回违规医保基金,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购药人身份核验制度,仔细核对参保人资格信息,严禁死亡人员医保账户继续结算,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三十、塔河县万欣药店药品追溯码采集不规范、重复结算问题

2025年9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打击“回流药”专项疑点核查工作中,对塔河县万欣药店开展现场稽核。经核查,该药店药品追溯码采集管理不规范,出现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问题,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追溯码是药品流通监管的重要凭证,重复采集结算极易引发回流药风险,暴露出药店药品入库核验、医保结算全流程管控存在明显漏洞,内部复核机制落实不到位。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相关规定,医保部门对该药店下达稽核意见书,作出暂停医保费用拨付1个月的处理决定,督促药店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药品追溯码上传、核验流程,建立内部复核机制,严格规范药品追溯信息采集操作,坚决杜绝追溯码重复采集、重复结算问题再次发生。现对该药店公开曝光,警示辖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药品追溯管理要求,规范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强化药品流转全链条管控,严防回流药风险,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关联稿件:

终审:李洪伟

复审:杜英涛

初审:刘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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