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信易+租赁”工作方案

日期:2023-09-04 10:33 来源:住建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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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信易+租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及省、地信易惠民守信激励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红利的获得感,塔河县决定开“信易+租赁”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提升塔河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以信用惠民为抓手,以浓厚信用气氛为原则,加大对守信群体的激励力度,为守信群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生活环境。

二、试点对象

受塔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个人和企业、团体法人,被政府机关各部门评选的诚信先进典型,和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自然人诚信分管理办法》中600-1000分评价为

信用优秀、信用良好的自然人。

“信易+租赁”服务内容

2023年9月12日起,试点优惠对象凭诚信兴安蓝莓分可

享受以下“信易+租赁”服务:

1.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提供更优惠的租金

折扣和更长久的租赁期限。

2.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提供更低的租赁押

金或免押金等租赁服务。

3.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在申请、退房等方面

提供更便捷的手续办理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积极宣传“信+租赁"试点工作成效,提升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

守信的社会氛围。

2.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3.“信易+应用场景”方案施行过程中,若企业被列入失信

企业名单,则方案自动终止。

                                       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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