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塔河县委巡察办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巡察。按照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主动公开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通过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做好巡察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巡察进驻、反馈和整改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巡察干部“十不准”要求,绝不以巡谋私,不接受被巡察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被巡察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四、优质高效服务。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巡察期间,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3609550
投诉举报邮箱:thxxcb2017001@163.com
承诺单位:塔河县委巡察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2722769225495A
负责人:
日期: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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