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工业信息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了《塔河县工业信息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内容
塔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县政府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塔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其他媒体方式
(三)公开时间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塔河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办公地址:塔河县站前街27号
办公时间:县政府公布的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457-3604109
通信地址:塔河县站前街27号
邮政编码:165200
相关负责人:孟祥伟
电子信箱:gongxinjumeng@163.com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457-3604109
关联稿件:
终审:
复审:
初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