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编制《塔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塔河县医疗保障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指南》是指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⑴信息形成或变更时确认公开属性;
⑵属主动公开范围按要求整理信息内容;
⑶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媒体;会议、文件、便民手册;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塔河县塔河镇文化路269号)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受理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直接到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通过邮寄申请的,应当填写《塔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连同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同寄到下面邮寄地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塔河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塔河县塔河镇文化路269号
相关负责人:李洪伟
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7-3666515
邮政编码:165299
邮箱:thxybj8163@163.com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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