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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族村、塔河县第二小学校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和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

日期:2025-05-26 08:36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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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2025年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族村、塔河县第二小学校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和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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