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森林调查时,正式定名为“塔河”,隶属于呼玛县管辖,1960年由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塔河镇。l964年,在富饶林业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林业总局塔河办事处。1965年,大兴安岭大规模开发建设后,塔河区(林业公司)成立,隶属于大兴安岭特区。l967年,塔河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塔河县人民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县政府与林业局合署),2020年正式“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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