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塔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2-04 04:42 来源:塔河县财政局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塔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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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塔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五部门《黑龙江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黑财农〔2024〕152号)要求,塔河县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塔河县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得分 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

(一)县级履行支出责任情况

2025年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355.63万元,较2024年增加99.49万元,增幅33.84%。

(二)到县限衔接资金安排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塔河县按照省级要求制定《塔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规范安排使用到县衔接资金。

二、项目管理

(一)资金落实到项目时间

2025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衔接资金3682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3276万元,全部在2024年12月17日下达我县,我县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衔接资金从到县至落实到具体项目时间小于45日。当年新增资金406万元,在2025年5月28日下达我县,我县于2025年6月8日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2025年我县计划安排中央、省、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入库项目37个,资金规模6078.98万元,已安排实施项目共计28个项目,资金规模4115.5万元。

2026年我县计划安排中央、省、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入库项目30个,其中:基础设施14个,产业项目10个,其他类6个,项目资金合计6951.7万元。已安排实施项目共计8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1个,产业项目3个,其他类4个,计划投入资金2261.42万元。

(三)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实施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资产管护、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二是项目跟踪监督情况。严格落实绩效跟踪要求,每年组织两次绩效监控工作,上半年1-6月开展绩效监控,1-11月开展阶段性绩效监控,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与成效。三是项目事后评价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以自评实现提质增效的实效。

(四)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县级公开资金分配情况。中央和省衔接资金3682万元分配结果,在塔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二是乡级落实公开公示情况。乡级公示栏粘贴本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年末在公示栏粘贴完成情况,公示期间不少于10日。三是村级公开公示情况。村级在公示栏粘贴本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年末在公示栏粘贴完成情况,公示期间不少于10日。同时,利用大喇叭广播,开村民会宣传让百姓知晓资金项目实施安排及完成情况。

(五)跟踪督导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县级定期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等跟踪督促情况。根据防返贫监测系统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资金项目调度,下发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的函件8件,开展现场实地指导3次,开展业务培训1次。二是县级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塔河县2024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中,在返贫致贫风险依然存在、帮扶产业基础还不牢固、部分帮扶项目资产低效闲置及管理不规范、部分地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有的地方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所松劲等7个方面,排查出11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涉及3个乡镇、9个行业部门。全部完成整改。

三、使用成效

(一)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一是7月底支出进度。截至7月31日,塔河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48.14%,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52.66%。低于序时进度。二是10月底支出进度。截至10月31日,塔河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87.68%,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87.71%。高于序时进度。

(二)预算执行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一是1年以内资金预算执行率。2025年度衔接资金实际结转结余63.59万元,其中,未支出的质保金17.02万元,扣除未支出质保金,预算执行率为98.74%。二是1-2年的资金预算执行率。2025年初2024年度衔接资金结转结余资金为138.17万元,2025年末2024年度衔接资金实际结转结余17.22万元,其中,未支出的质保金16.16万元,扣除未支出质保金,预算执行率为99.23%。三是不存在2年以上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三)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25年度安排衔接资3504万元,实施27个项目,项目开工率100%。一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建立全过程管理电子档案,包括衔接资金项目备案的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资产移交书、联农带农机制、后续管护协议、收益收缴凭证及发放凭证等。二是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工作。召开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塔河县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推进会议,严把项目入库关,做好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确保衔接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进行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向塔河县人民政府汇报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共5次,其中每季度汇报1次衔接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年末汇报2025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及2026年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党委、政府召开衔接资金项目工作会议3次,分别听取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及2025年资金安排情况汇报、关于塔河县实施2025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情况的汇报、关于塔河县实施2025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情况的汇报。县级召开衔接资金项目工作调度会2次,研究制定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推进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工作。三是项目库审核论证情况。塔河县建立项目机制,组建项目论证专家库,并制定专家论证守则,行业部门出具项目初审意见书。四是县级机制建立情况。塔河县级建立资金拨付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办结机制、绩效目标审核制度、绩效运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健全档案管理机制任追究机制。五是县级开展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情况。县级开展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围绕项目库前期管理、衔接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帮扶产业项目后续管理、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事业、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就业惠企政策等内容开展培训。

2、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塔河县现有1个民族乡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1个少数民族聚集村鄂族村,鄂族村脱贫户人均收入为22107.49元,高于全省年初预计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衔接资金178万元,实施3个项目,项目开工率100%。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用途使用衔接资金,完成年初设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明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制定后续管护协议,确保往年项目持续有效运行。基础设施类项目质量的达到相应标准,持续进行后续管护,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用于产业比例情况

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我县衔接资金3682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为3227.15万元,占比87.65%,高于60%且保持总体稳定。

四、创新机制

强化帮扶资产效能。开展全县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清查,厘清管护责任,推动资产良性运行。共清查项目468个、资金2亿余元。制定了《塔河县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试行)》《塔河县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项目库管理,提高项目与资金对接的时效和质量,规范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明晰资产权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效益,同时充分发挥资产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

后附:黑龙江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指标评分表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塔河县财政局   

塔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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