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大对上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力度。
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研究国家、省、市的投资方向和扶持重点,结合县域经济特点研究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项目,有针对性采取对策,提高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成功率。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争取省、市财政加大对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二、加大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力度。
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积极配合有关金融机构,支持涉农贷款贴息。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支持涉农贷款担保,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实现脱贫户、村集体、合作社多方受益。
三、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
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防贫和防止返贫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筑牢返贫“防护堤”。
四、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力度。
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继续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对乡村振兴资金拨入、分配、使用情况实施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和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适时组织力量对乡村振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
五、针对部门帮扶工作
1、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再鼓干劲,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扎实做好帮扶工作,落实好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2、要突出重点,防范因灾返贫,及时关注今年特殊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做好受灾脱贫群众的救助帮扶;入户时宣传防疫措施,加强脱贫群众疫情防范意识。
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通过领导干部帮扶脱贫户,帮助脱贫户解决困难。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帮扶责任人定期深入帮扶村开展走访,重大节日要深入脱贫户家中开展慰问活动,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活动取得实效。把工作真正办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事好事。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