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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提醒函

日期:2025-05-26 08:27 来源:塔河文旅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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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提醒函

各位导游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开展“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部署要求,现对导游从业者提醒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导游培训、技能竞赛,学习先进执业经验,拓宽知识面,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和文明服务等内容的学习,持续提升自身政治修养、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持证上岗,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经旅行社委派,严禁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擅自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必须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带团过程中服务态度恶劣、言语辱骂游客,讲解内容低俗、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严禁出现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的问题,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或回扣、佣金、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等,共同推动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安全意识,保障游客权益

时刻将游客的安全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安全警示告知义务。出发前,要协同司机仔细检查旅游车辆状态;行程中要时刻提醒、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密切关注天气、路况等信息变化,及时调整行程安排;游览过程中,对游客安全负责,配合景区做好客流疏导与限流管理工作,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于游客提出的问题和诉求,要耐心倾听、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做到“投诉有门、处理有果、反馈有音”,让游客的每一份关切都能得到妥善回应。

四、倡导文明旅游,弘扬新风正气

在带团过程中,积极宣传文明旅游,以身作则,引导游客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大兴安岭的生态环境。提醒游客不随意丢弃垃圾、不破坏植被、不伤害野生动物,倡导文明拍照、有序参观。主动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和践行者,让文明之花绽放在大兴安岭的每一处角落。

大兴安岭地区旅游协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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