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公证处“信易+公证”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具有本地公证特色的“信易+公证”的应用场景品牌,营造让“诚信主体少跑腿”的良好信用环境,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的公证法律服务,县公证处根据黑营商规【2023】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用+”场景应用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诚信办【2023】23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用+”场景应用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创新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让诚信主体进一步享受到信用红利,营造“信用有价”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打造诚信为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易+公证”信用应用场景,开展“信易+公证”守信激励工作。通过信息共享推行以“信用承诺制”为基础的极简公证申请模式,为企业提供申请公证免费咨询、免费预约取号、免费优先受理、涉企“绿色通道”等多项便民惠企服务,实现“信用越高,办证越便捷”。依托各级平台收集整合共享信息,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公证验证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自证困难。推进全县公证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利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信用查询功能,及时掌握企业信用情况,为企业的信用激励和公证信用惠企便民服务提供依据。
2、在公证处增设涉企民营法律服务窗口,为符合规定的企业提供涉企“绿色通道”、免费咨询、免费预约取号、免费优先受理、免费上门服务、容缺受理等简证办理、简化办理流程的激励措施
四、实施对象
将信用良好的企业提出的公证法律服务申请,纳入“信易+公证”覆盖范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易+公证”的重要作用,把其作为公证法律惠企便民服务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证法律体系高质量发展。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推广“信易+”场景应用创新示范推广工作,共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塔河县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