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生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在办理民生服务事项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便捷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整治涵盖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民生服务事项,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服务意识方面: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系统操作水平不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不耐烦,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非我职责”或“需请示领导”为由推脱群众诉求。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以及窗口“无否决权”等服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受理、审批、决定等环节效率低下、周期过长,影响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2.服务效能方面:企业群众办事不便捷,部分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民生服务事项仍需到其他地方提交或领取材料,业务办事地点不够集中。在线上线下咨询,补齐补正,作出不予受理或审批不予通过决定时,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增加群众办事的难度和成本。
3.办事流程方面:在服务过程中,要求企业群众在不同窗口重复申报、重复提交材料。在提交正式申请前需进行预审查、线下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线上补录,流程繁琐。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群众误解。要求企业群众办理或提交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超出已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环节和申请材料。通过要求报送信息、提供证明等方式,将已取消的事项转化为审批前置条件,或增加许可前置条件,如专家评审、现场踏查等,导致企业群众“多次跑”、“跑多门”。
4.集成办事方面: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新生儿出生、退休等“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集成服务新模式场景成效不够显著,群众体验感不佳。部分民生服务事项集成度不够,仍需“进多门、跑多次”,影响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457-36038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