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讲话精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县纪委监委和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塔河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一卡通”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诚邀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受理项目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教育学段各项学生奖助学金申领、发放各环节违规违法问题。
三、受理内容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执行相关政策把关不严,对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学生应纳入而不纳入。
2.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资助资金。
3.将资助资金或银行卡截留或挪作他用,要求学生到指定银行办理“一卡通”卡(社会保障卡)。
4.在资助认定、审批和发放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有失公平公正。
5.违规向受助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6.随意降低标准,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对于应按照奖助标准和资助档次直接发给学生的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
7.其他违反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向塔河县教育局举报。
1.来电举报
电话:0457-3604001 工作日8:30—17:30时
2.来信举报
请邮寄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教育局211室 邮编:165299
3.来访举报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塔河县教育局211室反映问题。
4.网络举报
邮箱:jyjd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