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幼儿“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园实际,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塔河县幼儿园对食材采购决定采取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现准备在全县商铺中进行询价和优选。
一、基本情况
油盐酱醋类1家、猪肉类1家、粮油类1家、蔬菜水果类1家,共计4家商铺。希望全县有意愿的商铺及时提交材料参与竞争。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二、食材采购标准及要求
畜禽产品必须是地市级以上(包括地市级)或相当于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市场局检测报告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其中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45号令)。
三、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1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9月1日)时限期。
四、商铺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要求: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能够开具正规的发票;
3.从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
4.准备竞争油盐酱醋类的商铺需提供现阶段油盐酱醋等的品牌、单价和食材质量保证书;
5.准备竞争猪肉类制品的商铺需提供现阶段肉制品的单价和食材质量保证书;
6.准备竞争粮油类的商铺需提供现阶段粮油类的品牌单价和食材质量保证书;
7.准备竞争蔬菜水果类的商铺需提供现阶段蔬菜水果类的单价和食材质量保证书。
五、提交材料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塔河县幼儿园总务室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36648741894539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塔河县幼儿园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