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芳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桂兰、栾建华、盛之英、周瑞峰参会。塔河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塔河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了塔河县政府关于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刘芳监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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