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芳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栾建华、盛之英、周瑞峰参加会议,塔河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春霖,塔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丽葳,塔河县法院院长候选人姜宁宁,塔河县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营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塔河县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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